新北市加速推動都市危險建築物重建專案計畫(修訂版)

2024/5/13

計畫背景

  • 針對危險建築物進行加速重建,消弭危險。
  • 因應近年中央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及新訂「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完善強制拆除及限期停用法令。

計畫目的

  1. 提供獎助誘因:原建築容積或基準容積1.5倍重建。
  2. 接軌都市更新:新增依「都市更新條例」辦理之管道,調整同意門檻,加速重建。
  3. 提升居住品質:新建物需取得雙標章認證,規劃退縮人行步道。

適用對象及限制

  • 都市計畫範圍內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
  • 經判定屬「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危險標誌」之震損合法建物。
  • 耐震能力不足且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
  • 建築基地需臨接道路寬度達8公尺以上或與基地退縮留設深度合計達8公尺以上。

執行方式

  1. 變更都市計畫並逕行申請建築執照
  • 需取得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
  • 檢附申請書、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等證明文件。
  1. 變更都市計畫並依都市更新條例辦理
  • 同意比率需達80%以上。
  • 檢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相關文件。

容積及建築設計規範

  • 原建築容積或基準容積1.5倍重建,不得再申請其他容積獎勵。
  • 退縮空間設計需符合相關規定,設置無遮簷人行步道。

雙標章認證

  • 新建建築需取得綠建築標章及住宅性能評估或智慧建築標章。

稅捐補貼

  • 依規定期限內申請建造執照後,可申請地價稅及房屋稅補貼。

專案期程

  • 本專案自111年9月1日起實施五年。

這些是該文件中的主要重點,包含計畫的背景、目的、適用對象、執行方式、設計規範、雙標章認證、稅捐補貼以及專案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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