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關: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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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區福星段都更案於今日順利執行代拆作業,為臺北市政府今(112)年執行的第2案都更代拆,展現市府堅定推動都更決心,保障多數居民居住權益。
本案位於漢口街二段,由興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經市府於106年2月16日核定公告實施,並於107年11月30日領得建築執照,原實施者向市府申請10戶6人待協調,歷經6次協調會及3次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真誠磋商後,已有7戶4人同意搬遷,剩餘3戶2人因與實施者有案外私權糾紛,而未同意搬遷,致本案迄今無法完成更新。北市府為保障多數同意戶權益及期待,並改善居住環境及增進公共利益,今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規定,執行代為拆除作業。
臺北市政府表示,在執行代拆前已召開多次府級工作會議及現地會勘,整合社會局、衛生局、消防局、警察局萬華分局及區公所等單位勤務支援,預先塗銷部分機車格,以供消防、救護車輛及巴士使用;同時針對代拆日當天的流程,經過無數次的演練及現場討論,模擬多種代拆當日可能發生的情況,並規劃合適的應對流程,市府窮盡一切努力,都是為了讓今日的代拆程序順利執行,並將損害降到最低。
今日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王玉芬局長擔任總指揮官,於凌晨已預先停止供水供電,確保作業安全後;今日一早由市府各單位及實施者依任務編組進行勸離、破門、逐層清查,並確認現場安全無虞,即開始進行拆除作業,順利完成今日的代拆任務。
臺北市政府強調都市更新是社會溝通工程,未來將戮力推展都市更新,在確保住戶權利及權衡居住環境改善、增進公共利益目標下,持續屹立不搖、向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