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都市更新計畫中,統籌機構與全案管理有著不同的角色和職責。了解這兩者的差異,有助於更好地推進都市更新計畫,達成預期目標。以下將詳細說明它們的區別及其法源依據,並探討選擇方案的注意事項與不同情況下的最佳選擇。
統籌機構
- 角色:
- 統籌機構是由都市更新會委任的具有都市更新專門知識和經驗的非政府機構。
- 主要負責都市更新計畫的整體協調和規劃工作。
- 職責:
- 規劃與設計:制定都市更新的整體規劃和設計方案,確保符合城市發展和居民需求。
- 資源整合: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包括資金、技術、人力和物力資源。
- 溝通與協調:在政府部門、居民、開發商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進行溝通和協調,確保各方意見得到充分考慮。
- 政策執行與監督:確保都市更新計畫符合相關法律和政策要求,監督計畫的進行和落實。
- 範例:
- 受都市更新會委任的一家專業都市更新公司,負責某地區的整體更新規劃,包括設計方案的制定、各方資源的協調和整合。
- 法源依據:
- 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8條,都市更新會得依民法委任具有都市更新專門知識、經驗之機構,統籌辦理都市更新業務。
- 法條原文:都市更新會得依民法委任具有都市更新專門知識、經驗之機構,統籌辦理都市更新業務。
- 遴選程序:
- 都市更新會應遴選統籌機構,確保該機構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來協調都市更新計畫。
全案管理
- 角色:
- 全案管理是由專業的項目管理公司或開發商來負責,專注於都市更新計畫的具體實施和操作管理。
- 主要負責項目的詳細計劃、施工和完工等具體操作層面的工作。
- 職責:
- 計畫執行:落實都市更新計畫的各個階段,包括設計、施工和竣工等。
- 進度控制:確保都市更新計畫按照既定的時間表進行,並及時解決各種可能的延誤和問題。
- 成本管理:監控和管理都市更新計畫的成本,確保計畫在預算內完成。
- 質量控制:確保施工質量達到標準,並按照設計要求完成都市更新計畫。
- 風險管理:識別和管理項目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
- 範例:
- 一家專業項目管理公司受委託,負責某地區都市更新計畫的具體實施,包括進行施工計劃的詳細制定、施工進度的管理和質量監控等。
- 法源依據:
- 全案管理的法律依據主要來自於《都市更新條例》中關於都市更新計畫執行的相關規定。
- 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7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經核定後,實施者應依核定之計畫執行。此條款間接確立了全案管理的必要性。
- 法條原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經核定後,實施者應依核定之計畫執行。
- 遴選程序:
- 遴選代理實施者擔任全案管理公司(實施者),以確保其具備實施都市更新計畫所需的專業能力和經驗。
選擇方案的注意事項
- 專業能力:選擇具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機構或公司,確保其能夠有效地完成都市更新計畫。
- 資源整合能力:確保機構或公司具備整合各種資源的能力,包括資金、人力和技術資源。
- 溝通協調能力:選擇具備良好溝通和協調能力的機構或公司,能夠在多方利益相關者之間進行有效的溝通和協調。
- 風險管理:選擇具備良好風險管理能力的機構或公司,能夠預見和應對各種可能出現的風險。
- 法律合規性:確保機構或公司在運作中遵循相關法律和政策,避免法律風險。
何種情況選擇什麼方案
- 大規模都市更新計畫:
- 統籌機構:在需要整體規劃和大量資源整合的情況下,應優先選擇統籌機構來制定大方向和整體框架。
- 全案管理:在計畫進入實施階段後,應選擇全案管理公司來負責具體的操作和管理工作。
- 中小規模都市更新計畫:
- 統籌機構:如果計畫需要一定的規劃和資源整合,但規模較小,仍可選擇統籌機構進行初步規劃和協調。
- 全案管理:在計畫進入具體實施階段後,同樣需要選擇全案管理公司來確保施工和執行的質量和進度。
- 特殊需求的都市更新計畫:
- 統籌機構:如果計畫涉及特殊需求(如文化保護、歷史建築修復等),應選擇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統籌機構進行規劃。
- 全案管理:在進行實施時,應選擇具備相關經驗和專業技術的全案管理公司來確保項目順利完成。
差異總結
- 統籌機構主要負責都市更新計畫的整體規劃和協調工作,重點在於制定更新計畫、整合資源和各方溝通協調,主體為更新會,統籌機構不需要股份有限公司。
- 全案管理則專注於計畫的具體實施和操作管理,包括施工進度控制、成本管理、質量控制和風險管理,全案管理既為代理實施者(實施者),必須為股份有限公司。
簡而言之,統籌機構是都市更新計畫的宏觀策劃者和協調者,而全案管理是計畫的微觀執行者和操作管理者。統籌機構制定大方向和整體框架,全案管理負責細節和具體執行。選擇何種方案應根據計畫的規模、需求和具體情況來決定。
關鍵字:統籌機構、全案管理、都市更新、規劃與設計、資源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