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規劃標準費用編列說明

以臺北市為例


一、定義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51 條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5 款,都市更新規劃費指辦理都市更新各階段的相關費用,包括擬訂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送審、核定及後續執行的費用。

二、費用提列說明

都市更新規劃費用依據不同階段計算,涵蓋從確認更新單元範圍到計畫擬訂及執行。具體規劃費計算公式如下:

[ 都市更新規劃費 = P1 + P2 + P3 + P4 + 其他項目 ]

三、都市更新規劃基準費用

都市更新規劃的基準費用分為四個主要階段:

  1. 更新單元劃定
  •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費用:P1 = 100 萬元
  1. 事業概要
  • 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擬訂:P2 = 150 萬元
  1. 計畫擬訂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報核:P3 = 300 萬元 + 面積規模費用 ( X ) + 權屬情形費用 ( Y )
  • 若以協議合建或其他方式實施,P3 = 200 萬元 + ( X )
  1. 計畫執行與成果報核
  • 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P4 = 150 萬元
  • 若以協議合建或其他方式實施:P4 = 50 萬元

四、更新面積規模與權屬情形的費用認列標準

  1. 更新單元面積標準
  • 2,000㎡ 以下部分:0.1 萬元/㎡
  • 2,000㎡ 至 4,000㎡ 部分:0.08 萬元/㎡
  • 4,000㎡ 至 6,000㎡ 部分:0.06 萬元/㎡
  • 6,000㎡ 至 10,000㎡ 部分:0.04 萬元/㎡
  • 超過 10,000㎡ 部分:0.02 萬元/㎡
  1. 權屬情形標準
  • 20 人以下:6 萬元/人
  • 20 至 100 人:4 萬元/人
  • 100 至 200 人:2.5 萬元/人
  • 超過 200 人:1.5 萬元/人

五、特殊情況費用加計

若有下列情況,費用可進行額外加計:

  1. 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分別報核:費用調整增加 30%。
  2. 同一更新事業有多個重建區段:每增加 1 個權利變換計畫,P3 調整增加 30%。
  3. 涉及多項審議(都市設計審議、環境影響評估、都市計畫變更):可依照個案加計費用,30 萬元至 60 萬元不等。

六、費用調整彈性

前述費用標準均有 20% 的調整彈性,具體金額可依照個案需求進行彈性調整。

七、注意事項

  1. 費用認列需附合約影本佐證:費用認列需根據實際合約金額,並檢附合約文件。
  2. 未包含項目
  • 調查費(違建、繼承、現住戶調查等)
  • 不動產估價費用
  • 測量費、土地登記費等
  • 環境影響評估費
  • 都市計畫變更費
  1. 變更規劃費用:若有變更規劃,則依實際狀況另行計算。

案例:都市更新規劃費用編列範例

假設某都市更新案的更新單元面積為 3,500㎡,共有 80 位權利人,該案採用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更新事業,並涉及都市設計審議。具體費用編列如下:

  1. 更新單元劃定費用(P1):100 萬元
  2. 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擬訂費用(P2):150 萬元
  3. 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申請費用(P3):300 萬元 + 面積規模費用 ( X ) + 權屬情形費用 ( Y )
  • 面積規模費用 ( X ):(2,000㎡ 部分:2,000 × 0.1 = 200 萬元) + (1,500㎡ 部分:1,500 × 0.08 = 120 萬元) = 320 萬元
  • 權屬情形費用 ( Y ):80 位權利人 × 4 萬元 = 320 萬元
  • P3 合計:300 萬元 + 320 萬元 + 320 萬元 = 940 萬元
  1. 計畫執行與成果報核費用(P4):150 萬元
  2. 涉及都市設計審議費用:30 萬元

總計費用:

P1 + P2 + P3 + P4 + 都市設計審議費用
= 100 萬元 + 150 萬元 + 940 萬元 + 150 萬元 + 30 萬元
= 1,370 萬元

該案都市更新規劃費用編列總計為 1,370 萬元